索引號: | 4311000007/2024-05455 | 分類: | |
發(fā)文機關: | 市財政局 | 發(fā)文日期: | 2023-11-20 1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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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永州市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一、文件起草的主要依據(jù)
根據(jù)《政府投資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12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fā)〔2018〕21號)、《湖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印發(fā)2020〈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及〈湖南省建設工程消耗量標準〉的通知》(湘建價〔2020〕56號)、《永州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永政發(fā)〔2021〕1號)、《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永州市市本級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永政辦發(fā)〔2022〕25號)等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二、文件構成
《辦法》共有8個章節(jié)、39條內(nèi)容。
第一章總則,主要闡述依據(jù)、有關定義和遵循原則,明確適用范圍。
第二章概算,明確了概算的管理部門及概算調整的具體流程。
第三章預算(招標上限值),明確了項目預算(招標上限值)的評審程序和預算調整程序。
第四章 合同,明確發(fā)承包雙方合同的約定。
第五章工程變更,明確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工程變更的具體程序,提出了加強項目勘察設計、前期工作的管理。
第六章結算,明確了項目結算的評審程序,財政評審實行中介機構一審、評審中心二審、財政局會審三審制。
第七章懲戒問責,明確了建設單位超概算的主體責任以及勘察設計責任。
第八章附則。
三、文件主要內(nèi)容
(一)造價管理辦法使用范圍:本辦法適用的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是指在永州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使用財政性資金以及政府性債務進行的新建、擴建、改建、技術改造等固定資產(chǎn)投資項目,且以政府性資金為主體(占項目總投資50%及以上)的項目。
(二)概算的管理部門及概算調整的具體流程:
(三)項目預算(招標上限值)的評審程序和預算調整程序:
預算流程圖
(四)雙方合同如何約定:預算(招標上限值)批復后,建設單位應及時組織招標,實行招標的工程合同價款應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天內(nèi),由發(fā)承包雙方依據(jù)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在書面合同中約定。
(五)工程變更的具體程序:
工程設計變更流程圖
注:沒有按規(guī)定履行設計變更報批手續(xù)及核實簽證的工程變更形成的變更工程量,工程竣工結算不予計量認可。
(六)項目結算的評審程序:
結算流程圖
(七)懲戒問責:
1.因主觀原因造成結算超概算的,依法依規(guī)追究建設單位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責任;
2.因勘察不實對項目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追究勘察單位及相關人員的法律和經(jīng)濟責任;
3.因設計失誤對項目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追究設計單位及相關人員的法律和經(jīng)濟責任;
4.行業(yè)主管部門對本行業(yè)竣工結算備案的造價成果應組織不定期抽查,規(guī)范造價咨詢中介機構和從業(yè)人員行為,確保造價成果文件質量。
(八)附則:
1.其他項目建設程序可參照本管理辦法執(zhí)行;
2.本文件施行后出臺的新文件與本文件有沖突的,按新文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