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森林高火險期內,進入森林高火險區(qū)的審批 事項類型 行政許可
實施機關 永州市林業(yè)局 辦理形式 線上線下一體化辦理
法定時限 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 7個工作日
服務對象 自然人、法人 辦件類型 承諾件
通辦范圍 不可通辦 預約辦理 暫不支持預約辦理
網上支付 暫不支持網上支付 物流快遞 支持
設定依據 1、《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令第541號)第二十五條。 2、《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下放和保留的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的決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1號)下放。
是否收費 此項不收費
收費標準 無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 無收費依據
受理條件 1、申請人提出的活動行為和生活用火方式有安全防范方案且撲救措施可行; 2、取得森林、林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同意; 3、無生產用火行為。
行使層級 市級 行使內容 森林高火險期內,進入森林高火險區(qū)的審批
權限劃分 暫無權限劃分 實施主體性質 法定機關
權力來源 法定本級行使
運行系統(tǒng) 省級 聯辦機構 暫無聯辦機構
中介服務 不涉及中介服務 數量限制 暫無數量限制
辦理地點 永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51-52號林業(yè)窗口(永州市冷水灘區(qū)逸云路1號)
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別程序 該事項無需勘探、公示、論證等特別程序
咨詢電話 0746-8379701 監(jiān)督電話 0746-8328901